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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为省级基地,并重点对30家以上的基地给予资金政策倾斜。
《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创新的系列优惠政策。如,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对小微企业入孵率达到相关规定的创业基地,可优先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包括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30家以上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服务。
省政府要求集中两年时间在全省大力实施创新创业园区发展“135”工程,即建设100个产业园区、30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引进5000个创新创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