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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

加入时间:2013/01/01 18:08:01 | 访问量:3978|来源:综合办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中小企业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创新工作方法,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在规划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中小企业各项工作,明确工作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推进本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服务组织的积极性,推进规划的贯彻和实施。加强规划宣传和工作指导,形成规划实施的合力。
 
  二、完善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新政策。消除制度性障碍,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制订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
 
  加大各级财政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突出支持重点,完善支持方式,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倾斜,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执行现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继续清理涉及中小企业的各项收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尽快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降低中小企业获取信息的成本。
 
  三、加强融资支持
 
  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大财税政策引导,重点加强和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和贷款抵质押方式,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扩大对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和比重。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以及数据库等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引导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服务。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综合运用资本金注入、税收减免、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改进对担保机构抵质押登记服务,推进银行和担保机构的平等互利合作。
 
  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继续壮大中小企业板市场,积极发展创业板市场,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完善创业投资扶持政策,稳妥推进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扩大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探索发展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债券融资等创新产品。
 
  四、强化公共服务
 
  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减少行政干预,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信息服务,及时公开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建立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团组织监管。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力度。
 
  五、搞好统计监测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和重点监测工作,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更多反映中小企业的特色,提高数据代表性。及时、准确地把握中小企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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